2023年秋季学期,我院全部研究生需于2023年11月25日前完成答辩。各类别研究生由导师按研究方向组织答辩。答辩及学位申请安排详见附件。
答辩前准备:
硕士、博士:9月1日-9月25日系统提交盲审申请。
论文盲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答辩申请。未通过论文盲审的研究生,本学期不得进行答辩及学位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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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等学力硕士:7028731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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